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30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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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公示

    为规范我市建设领域用工单位支付工资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滁州市关于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措施有关问题的通知》(滁人社发〔2016〕211号)文件相关规定,经审查,由凤阳三金钢结构有限公司承建的安徽皖上有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年产3.6万吨饮料生产项目,符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条件,现对其保证金退还进行公示,本公示时间从2024年1月30起至2024年2月5日止。

    若该单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人员在公示期内持有关凭证到明光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进行投诉,投诉电话:0550-8020833。若未收到欠薪投诉,明光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将在公示期满后向申请单位全额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明光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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